各党支部:
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《条例》规定了党的中央组织、党委(党组)、党的工作部门、纪委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6类主体的监督职责,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,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、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、领会《条例》的要求,将《条例》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增强监督意识,将党员的民主监督、党支部日常监督和行政党支部所属的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落实到位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。
附件: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
今年会官方下载入口纪检监察部
2019年7月17日